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必须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掌握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德优良,实事求是,愿意为祖国的建设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
硕士学位获得者必须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最新学术动态,能胜任基础教学工作。博士学位获得者必须具有扎实宽厚的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能从事高层次的教学工作并能独立承担国内国际重要的研究项目。
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必须有所创新,有较大的理论研究价值,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第二外语(英、德、日、俄)必须熟悉掌握,能阅读所学专业的各种资料与文献。
二、研究方向
1.硕士研究生: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并经面试合格者。
2.博士研究生:本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同等学历者,经博士生入学考试(笔试、口试)合格者。本专业在读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经批准进行资格考核,合格者经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并享受博士生待遇。
三、招生对象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三年,研究方向为:法语语言学、法国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中法比较文化与比较文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法国文学。
四、学习期限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第一学期内进行师生双向选择。导师确定后,由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并负责专业培养工作。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由导师负责成立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制定培养计划,由导师与培养小组共同负责培养。同时,根据中法政府教育合作协定,采用导师负责制,与法国有关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生。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重点放在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的研究之上,鼓励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采用新方法、新手段,阐述新思想、新见解,培养他们从新的视角分析与研究各种问题的能力。
所授课程根据不同的类型与性质分别采取相应的授课形式,如:课堂讲解与讨论、课外阅读与研究报告等。鼓励研究生进一步拓宽研究视野与了解最新的学术动态。在培养研究生的文化素质的同时,注意培养其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
五、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分为A、B、C、D四大类。A类为南京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必修课;B类为外国语学院规定的必修课;C类为本专业学位课程;D类为本专业的选修课程。硕士研究生仍实行学分制。学生总学分数不得低于35学分。A、B、C类及跨一级学科选课的总学分不得超过25-26分。
六、培养方式
公共课和基础课以笔试为主,由任课教师负责。专业课程完成之后,教研室负责成立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习作中期全面评估。对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其学业,并根据其学业情况,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发给相应证书。
七、考核方式
硕士生在选定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的问题后,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开题报告,独立地完成学位论文。博士生选定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论题后要向博士论文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报告应包括搜集资料的内源与渠道,论文的构思和所研究的课题的实际意义等主要内容。学位论文撰写计划在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经指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送校研究生院备案。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报告论文的进展情况,接受方法性与逻辑性指导。
八、论文写作
学位论文完成后,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至少请2位同行专家评阅;博士学位论文应请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论文评阅人至少有2位外单位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3-5人组成;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博士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
南京大学对文科研究生在论文发表方面提出了量化标准,具体要求参照"南京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中文期刊目录一览表"。如在答辩时尚未完成上述指标,可在一年内补充。学位论文通过后,由外院学院评分定分委员会审核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授予学位。